一、第一類接觸:

1. 本公司得知 貴公司欲規劃國內團體旅遊。

2. 本公司業務人員依據 貴公司之需求企劃國內行程及報價,以電子郵件方式或傳真或製作

  精美之企劃書至貴公司先行參考。

3. 倘若 貴公司尚無確定之行程,本公司提供國內各種參考行程供 貴公司作為初步之篩選。

4. 若已確定出發日期及行程,或有指定住宿之飯店及特殊需求,建議 貴公司及早作業,以 

  確保旅遊品質及充裕之作業時間。

5. 國內火車位及機位一般於二至三個月前分配,以團體需求之火車位或機位數為主。需提早

  作業,以確保旅遊交通工具之穩定性。

二、第二類接觸:

1. 針對決定好之行程,依實際需要再行修正及報價。

2. 對該行程至 貴公司作進一步的解說或書面報告。

3. 依 貴公司所選定之行程,確認交通及住宿之狀況。如有問題,隨時再做調整。

4. 本公司可製作海報提供 貴公司公佈張貼。

5. 研擬簽約的時間及方式。

三、確定承辦:

1. 貴公司確定之行程及人數,本公司再次確認國內旅遊之飯店、車輛或機位之狀況。

2. 將上述確認之事項載明於合約書上,若遇有特殊狀況則亦於合約書上註明清楚。

四、簽約事宜:

1. 依旅遊地分別簽訂觀光局頒訂之國內旅遊契約書。

2. 國內旅遊於簽訂契約時須付百分之三十之訂金,出發前三天另收百分之六十之出發款,於

  旅遊行程結束後一週內,依承辦業務人員提供之結帳細目單,核算出由總團費扣除己收之

  訂金及出發款所剩餘的尾款,經貴公司核對無誤後,由業務人員將代收轉付收據交予 貴

  公司並收取尾款。

五、行前作業:

1. 由 貴公司提供參加人員基本資料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份證字號等),以辦理保險事宜

2. 住宿分配、餐位分配、車位分配、特殊疾病、是否素食於出發前2週確定相關資料,以便

  本公司製作說明會資料。

3. 請 貴公司校稿本公司提供之說明會資料或手冊內頁是否無誤,若無誤即予印刷成冊。

4. 將手冊送至 貴公司舉行行前說明會,並請領出發款。

六、出團準備:

1. 再次確認人數、機位及房間數是否正確。

2. 投保履約責任險,依 貴公司之要求投保旅遊平安險。

七、旅遊經過:

1. 領隊以善盡照顧客人為本質,讓旅客能夠在安全、舒適、愉快下享受一趟美好的旅行。

2. 突發狀況的預防與告知。

3. 旅遊結束前由所有團員填寫意見調查表,不僅作為本公司改進的方針,亦可作為 貴公司

  下次承辦旅遊參考之依據。

八、 旅遊結束:

1. 意見調查表,不僅作為本公司改進的方針,亦可作為 貴公司下次承辦旅遊參考之依據。

2. 每個文化皆有它的文明,檢討承辦旅行社之餘,個人的旅遊水平是否提昇,旅遊心情與對

  事物的包容也是一趟成功旅遊的關鍵。